酒业信息网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39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540批次,其中2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44%。
  根据2016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540批次,其中2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44%。
 
  (一)饼干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广东丰盛饼业食品机械有限公司2016年4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喜庆米烧,检出柠檬黄和日落黄;2.标示为揭阳市金利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25g/袋的威化饼干,检出日落黄;3.标示为中山市洪旺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450g/盒的牛油鸡蛋卷,过氧化值超标。
 
  (二)速冻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广州市奔裕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4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900克(6个)/包的糯米鸡,菌落总数超标。
 
  (三)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恒隆茶业发展有限公司(分装)2015年8月3日生产的规格为200g/盒的铁观音,检出三氯杀螨醇;2.标示为广州市金正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150g/瓶的花果茶,检出日落黄;3.标示为佛山市茶满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3月8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包的大叶种工夫红茶,检出三氯杀螨醇。
 
  (四)酒类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吴川市振文强力酒厂2015年5月13日生产的规格为18.0%vol;600mL的小鹿广东米酒,酒精度不达标;2.标示为兴宁市杨将军酿酒有限公司2016年1月4日生产的规格为15%vol;2L/盒;>100g/L的火炙娘酒,酒精度超标;3.标示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便民农副酒厂2010年8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610ml;酒精度33%VOL的南沙头曲,酒精度不达标;4.标示为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21日生产的规格为400毫升/瓶的尖庆酒(露酒),酒精度不达标。
 
  (五)蔬菜制品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再香食品厂2015年1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450克/罐的正农家菜脯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2.标示为揭阳市揭东锡场镇任仕发食品厂2016年5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50g/袋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超标;3.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倪原有腌制厂2016年4月15日生产的规格为158克/袋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超标;4.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倪原有腌制厂2016年4月20日生产的规格为258克/袋的潮汕酸菜,二氧化硫超标。
 
  (六)水果制品不合格4批次:1.标示为广州市金露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5月6日生产的规格为210克/瓶的佛手果(蜜饯),铅(以Pb计)超标;2.标示为广州市从化龙丰园果子食品厂2016年2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350克/瓶的九制陈皮,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3.标示为广州市从化龙丰园果子食品厂2016年2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350g/瓶的蜜陈皮(糖渍类),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4.标示为揭西县青豪园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2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280克/盒的玫瑰梅(李子),胭脂红超标。
 
  (七)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普宁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装)2015年10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袋的核桃味瓜子,过氧化值超标;2.标示为佛山市兴禅果仁食品有限公司出品2016年1月10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淮盐花生,过氧化值超标;3.标示为佛山市兴禅果仁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包的淮盐花生,过氧化值超标。
 
  (八)餐饮食品不合格2批次:1.博罗县湘巴佬饮食店2016年4月19日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8日的规格为250g/包的湘西外婆菜,苯甲酸超标;2.揭阳市东山区东兴醉月餐饮店2016年4月11日销售的石斑鱼,检出氯霉素。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1013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1013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3日
声明:
①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
②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信息,均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仅供网友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著作权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有侵权,请速来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
※ 联系方式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1530909346 电话:0535-2122172
返回顶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