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3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19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豆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饼干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
本期公布19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豆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饼干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
本期公布191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豆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蛋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饼干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其中:
不合格样品13批次,分别是:
1、方便食品1批次,标称山西鑫邦燕麦食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冲调燕麦片中霉菌超标。
2、糕点1批次,太原市迎泽区袁学峰小卖部销售的标称太原市宏喜缘商务有限公司太原市宏喜缘食品厂生产的果酱面包(调理面包)中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
3、炒货及坚果制品1批次,左权县利友土特产门市部销售的标称左权县麻田顺康天然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核桃仁中霉菌超标。
4、饮料10批次,分别为标称乡宁县福寿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陵川县陈兵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为陵川县二仙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山泉水、标称河津市晋美源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河津市天露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标称稷山县云丘甘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标称大同市城区车城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大同第二发电厂光达营销中心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大同市侯氏饮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称高平市樱花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检出大肠菌群,标称河津市郭氏峨嵋岭矿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亚硝酸盐(以NO-2计)超标。
合格样品178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4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2、酒类1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4、肉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4项指标。
5、糕点9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6、调味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23项指标。
7、饮料2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8、速冻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9、水果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8项指标。
10、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三聚氰胺等16项指标。
11、罐头7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12、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6项指标。
13、豆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8项指标。
14、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5项指标。
15、蔬菜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5项指标。
16、蛋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11项指标。
17、方便食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18、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等9项指标。
19、冷冻饮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三聚氰胺等15项指标。
20、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三聚氰胺等2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酸价(以脂肪计)(KOH)
酸价(以脂肪计)(KOH)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二是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3.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4.霉菌
霉菌是丝状真菌的俗称,意即“发霉的真菌”。霉菌和酵母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是一种微生物。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样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
5.亚硝酸盐(以NO-2计)
亚硝酸盐是护色剂和防腐剂,饮用水中亚硝酸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亚硝酸盐污染造成,长期饮用亚硝酸盐超标的水会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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