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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7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山西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期公布10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豆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蛋制品、方便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大类。
  本期公布10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水果制品、食糖、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豆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蜂产品、蛋制品、方便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7大类。其中:
 
  不合格样品8批次,分别是:
 
  1、食糖1批次,标称山西尔益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尔益黑糖中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低于标准值。
 
  2、方便食品2批次,分别为山西博源超市有限公司城西路店销售的标称为广西亿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钙黑芝麻糊中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标称山西康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粉果糖冲调粉中铅超标。
 
  3、饮料4批次,分别为标称山西来自五湖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兴县三杯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桶饮用纯净水、标称侯马市家家福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称襄汾县清泉饮用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中检出大肠菌群。
 
  4、调味品1批次,标称永和县顺康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中总酸(以乙酸计)低于标准值。
 
  合格样品92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2、酒类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3项指标。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4、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4项指标。
 
  5、糕点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6、调味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20项指标。
 
  7、饮料28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8、速冻食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9、水果制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10项指标。
 
  10、食糖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等9项指标。
 
  11、罐头4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12、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6项指标。
 
  13、豆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8项指标。
 
  14、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9项指标。
 
  15、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项指标。
 
  16、蛋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5项指标。
 
  17、方便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 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
 
  总糖分(蔗糖分+还原糖分)是食糖的理化指标,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造成。
 
  2.酸值(KOH)
 
  酸值(KOH)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二是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 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3.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4.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5.总酸
 
  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其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6.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的,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2日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822.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608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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