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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2016年第26期 总60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广东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糖果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品种共189批次,其中5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3.02%。
  近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3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果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糖果制品,水产制品,蜂产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品种共189批次,其中5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3.02%。
 
  (一)水果制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普宁市康宝食品厂2016年2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238克/盒的甘草榄,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2、标示为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200克/包的潮式爽口榄,二氧化硫残留量、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3、标示为普宁市三味庄食品有限公司(分装)2016年1月28日生产的规格为108克/包的椰子条,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二)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佛山市高明华醇酒厂有限公司2015年11月7日生产的规格为40%vol;5L的40°纯米酒高明双蒸酒,酒精度不达标。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珠海经济特区佳荣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6日生产的规格为454g/罐的芥末小生花生,过氧化值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告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公告,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707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707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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