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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6年第15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近期我局抽检调味品、酒类、食用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及肉制品、粮食加工品6个品种528批次;其中:调味品抽检3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93.54%;酒类抽检196批次,不合格1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4.38%;食用油抽检89批次,不合格4批次,样品合格率95.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27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96.29%;肉及肉制品抽检2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96.55%;粮食加工品抽检156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98.71%。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工作部署,近期我局抽检调味品、酒类、食用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及肉制品、粮食加工品6个品种528批次;其中:调味品抽检31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93.54%;酒类抽检196批次,不合格11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4.38%;食用油抽检89批次,不合格4批次,样品合格率95.5%;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抽检27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96.29%;肉及肉制品抽检29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合格率96.55%;粮食加工品抽检156批次,不合格2批次,样品合格率98.71%。(监督抽检结果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下一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督促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信息公布力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
 
  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7-调味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7-酒类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7-食用油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7-肉及肉制品
 
     食品抽检合格-20160627-粮食加工品
 
  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7-调味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7-酒类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7-食用油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7-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7-肉及肉制品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627-粮食加工品
 
  2016年6月27日
 
  小贴士:
 
  一、氨基酸态氮
 
  氨基酸态氮亦称氨基氮,是酱油中的重要组成成分,其含量是区分酱油等级的重要指标。造成不合格的原因, 部分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为降低成本掺假掺杂导致。
 
  二、酒精度
 
  酒的度数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通常是以20℃时的体积比表示的,如50度的酒,表示在100毫升的酒中,含有乙醇50毫升(20℃)。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部分生产企业检验器具不计量,造成检验结果偏差;或者生产单位为了盈利,低度酒冒充高度酒售卖。
 
  三、脂肪酸组成
 
  脂肪酸是由碳、氢、氧三种元素组成的一类化合物,是中性脂肪、磷脂和糖脂的主要成分,是判断纯油脂的重要指标。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部分生产企业在加工中油品混装、混存或设备、容器清洗不彻底引起混杂而造成食用植物油脂肪酸组成的改变,部分生产者将低值油脂掺入高值油脂中,以次充好。
 
  四、霉菌
 
  霉菌是形成分枝菌丝的真菌的统称。食品中霉菌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储存环境不适宜。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部分食品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在存放过程中发霉或者食品成品在存放过程中储存条件不适宜发霉导致霉菌超标。
 
  五、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亚硝酸盐用于食品主要起到护色作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部分生产企业为了改善产品的色泽、提升外观,超限量使用了亚硝酸盐。
 
  六、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如需氧情况、营养条件、pH、培养温度和时间等)每克(每毫升)检样所生长出来的细菌菌落总数。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部分生产企业加工过程不规范,带来污染或者在运输中保存条件的不适当导致超标。
 
  七、苯甲酸
 
  苯甲酸为具有苯或甲醛的气味的鳞片状或针状结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起到防腐的作用。造成不合格的原因,部分生产企业为了食品防腐,延长食品保质期或者弥补食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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