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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5年12月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2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食药监局
核心提示:
本次监督抽检共涉及20大类食品。其中饮料465批次,占25.37%;水产及水产制品234批次,占12.77%;乳制品228批次,占12.44%;酒类190批次,占10.36%;粮食及粮食制品161批次,占8.78%;食品添加剂143批次,占7.8%;豆类及其制品94批次,占5.13%;调味品83批次,占4.53%;罐头61批次,占3.32%;肉及肉制品31批次,占1.6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12月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监督抽检食品基本情况
 
  (一)监督抽检食品类别分布
 
  本次监督抽检共涉及20大类食品。其中饮料465批次,占25.37%;水产及水产制品234批次,占12.77%;乳制品228批次,占12.44%;酒类190批次,占10.36%;粮食及粮食制品161批次,占8.78%;食品添加剂143批次,占7.8%;豆类及其制品94批次,占5.13%;调味品83批次,占4.53%;罐头61批次,占3.32%;肉及肉制品31批次,占1.69%;糖果及可可制品26批次,占1.42%;蛋及蛋制品21批次,占1.15%;冷冻饮品21批次,占1.15%;蔬菜及其制品19批次,占1.03%;水果及其制品18批次,占0.98%;薯类及膨化食品13批次,占0.71%;炒货及坚果制品13批次,占0.71%;食糖7批次,占0.38%;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占0.16%;蜂产品2批次,占0.11%。
 
  (二)监督抽检食品合格与不合格情况
 
  本次监督抽检共涉及1833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812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不合格率1.15%。不合格样品主要为水果制品、肉制品、饮料、调味品等大类。不合格样品发现率最高的为水果及其制品16.67%(蜂产品由于样品数过少,不计为不合格率最高的大类),其次为肉及肉制品9.68%,薯类及膨化食品7.69%,具体不合格情况如下:
 
  水果及其制品,共18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16.67%;
 
  肉及肉制品,共31批次样品,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9.68%;
 
  薯类及膨化食品,共13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7.69%;
 
  蛋及蛋制品,共21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4.76%;
 
  调味品,共83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2.41%;
 
  罐头,共61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1.64%;
 
  饮料,共465批次样品,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1.08%;
 
  水产及水产制品,共234批次样品,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0.85%;
 
  粮食及粮食制品,共161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0.62%;
 
  酒类,共190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0.53%;
 
  蜂产品,共2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全部合格的食品类别分别为蔬菜及其制品、食糖、糖果及可可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类及其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等。
 
  (一)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涉及罐头中1批次达仔鱼罐头山梨酸项目不合格,调味品中1批次(特)香料-AAA中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粮食及粮食制品中1批次水晶拉皮(非即食)(淀粉制品)中铝的残留量项目不合格,肉制品中1批次伴品香鸡爪诱惑红项目不合格及1批次盐焗鸡爪柠檬黄项目不合格,水果及其制品中1批次王中皇山楂苯甲酸和防腐剂加和系数不合格。山梨酸、苯甲酸及防腐剂加和系数不合格,原因可能为企业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和缺乏对防腐剂的最大使用量的正确理解,生产过程中对质量管控不严;肉制品中检出诱惑红和柠檬黄,原因可能为企业为了改善产品外观而超范围使用色素类添加剂;水晶拉皮中铝的残留量不合格,原因可能为企业加工过程中为了防止产品结块添加了抗结剂硅铝酸钠或是为了解决加工中产品黏连、断条等问题添加了明矾;(特)香料-AAA中二氧化硫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为企业将其用作食物和干果的防腐剂,但在国家出台的食品添加剂安全限量中,对于二氧化硫的含量有着严格的限制。此次抽检工作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较为突出,今后的监督抽检将进一步加强对上述食品中添加剂指标的重点抽查。
 
  (二)兽药残留:涉及水产品中1批次鳊鱼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量超标、黑鱼中检出了硝基呋喃类药物,散养草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上述不合格兽药残留项目均为抗菌类药物,一般用于预防动物疾病,但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告规定了其限量。上述产品中出现兽药残留,可能为种养殖过程中人为添加或饲料带入,也可能为运输过程中人为添加。
 
  (三)微生物超标:涉及饮料中4批次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薯类及膨化食品中1批次脆米(直径2毫米)、肉及肉制品中野山椒凤爪2批次产品菌落总数不合格,水果及其制品中1批次白糖杨梅菌落总数和霉菌计数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可能为生产加工中存在污染源或储运不当。
 
  (四)重金属超标:涉及水果及其制品中1批次盐津桃片铅含量超标。铅在生物体内具有蓄积性,铅的长期低浓度暴露可影响心血管、中枢神经等系统发育。对于铅超标食品,从健康角度来讲,如果没有长期食用,一般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明显的健康损害。
 
  (五)品质指标不达标:涉及调味品中1批次鸡精调味料产品谷氨酸钠项目不达标,酒类中1批次大曲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达标,饮料中1批次生榨椰子汁蛋白质含量不达标,蜂产品中1批次紫云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项目不达标。上述4项品质指标不达标,原因可能为企业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产品配方存在缺陷或是产品与已制定指标不匹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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