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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期)

时间: 2023-09-15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罐头、糕点、蔬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肉制品和饮料等15大类食品65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罐头、糕点、蔬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肉制品和饮料等15大类食品655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常州市金坛区西城寻珍味茅肴山饭店使用的标称常州市金坛区君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泰州市罗塘街道城南农贸市场赵如凤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宿迁市沭阳县新铭优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泗阳水乐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汽水饮料(无糖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苏州市相城区元和渔府之家鱼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徐州市文沃市场宋勇销售的豇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无锡市新吴区喜利佳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无锡文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茴香豆(分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邓春小吃店使用的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镇江市京口区潘国莲水产品店销售的鳊鱼(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连云港市海州区秋叶超市销售的标称海门市大生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糯米酒(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十、南京市浦口区兀兀餐饮店使用的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扬州市沙头集贸市场(李四孩)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盐城市亭湖区忆香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盐城建湖香佰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淮安市淮阴区香飘缘小吃店使用的面条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常州市钟楼区五星王娟光禽摊销售的乌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无锡市江阴市城东恒汇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苏州嘉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蛋卷(饼干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南通市如皋柒壹口馄饨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 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连云港市灌云县润汇超市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阜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囍步步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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