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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17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鄂州、黄冈、成宁、随州、恩施、仙桃、天门、潜江等地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制品、调味品、食糖、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饼干、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莞菜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28类食品1475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祥品1437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鄂州、黄冈、成宁、随州、恩施、仙桃、天门、潜江等地的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制品、调味品、食糖、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饼干、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莞菜制品、糖果制品、豆制品、蛋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28类食品1475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祥品1437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99批次,不合格15批次;食用农产品353批次,不合格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39批次,不合格4批次;糕点81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91批次,不合格2批次;肉制品39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34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12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213批次、速冻食品103批次、饼干58批次、罐头49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7批次、酒类43批次、蔬菜制品37批次、糖果制品28批次、豆制品26批次、蛋制品25批次、乳制品18批次、水产制品1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采制品8批次、食品添加剂5批次、方便食品3批次、蜂产品3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金银潭永旺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武汉市洪山区福如东海酒店使用的碗、筷子,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武汉市鑫灶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武汉火瀑流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甜汤碗,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武汉正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悦城分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璜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武汉秀玉兴宏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石头纹斜边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
 
  (七)武汉楚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碗,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武汉冉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万康诚(武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武汉火瀑很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陂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武汉市汉阳区潮小牛餐厅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武汉市汉阳区宜多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黄石市大拇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椰蓉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三)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怡华逸天地店销售的标称湖北鑫嘉美乐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北鑫嘉美乐实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四)恩施自治州好又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享买乐航空路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新密市大隗丰园食品专业社生产的香酥脆小麻花(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五)潜江市周秋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佳轩乡妹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土”牌野山椒鸡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十六)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荆门东宝北门路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盐业集团武汉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十七)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镇石堰村多辉农产品物流中心A5区1-107号徐懿销售的小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八)宜都市红花套镇社区生活超市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九)长阳龙舟坪镇花坪社区桂花园路4号107詹柳生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十)大冶市刘仁八镇华茂购物广场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一)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咸宁市温泉路分店销售的多宝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十二)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螃蟹岬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鸿蟹师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三)湖北聚四海水产品批发市场交易大厅2158号黄发江(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刁子鱼(淡水鱼),孔雀石绿、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十四)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石堰村多辉农产品物流中心A3区301号刘万梅(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西芹,甲拌磷、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二十五)武汉云杉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西湖分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六)湖北兴农优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滋富宝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7D压榨菜籽油,酸价( 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北滋富宝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七)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阳逻瀚华天地店销售的标称崇阳县三普科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普酥脆糯米小麻花(多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八)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光谷之星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市永和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粗粮花生味能量棒、粗粮海苔味能量棒,均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十九)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藏龙岛店销售的标称安徽李永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米球(焦糖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十)永旺(湖北)商业有限公司武汉经开店销售的标称武汉鼎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十一 )随州银泰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新生活超市文峰店销售的标称湖北均瑶恩赐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518mL/瓶)、饮用天然矿泉水(350mL瓶),均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宜昌、荆州、荆门、黄冈、咸宁、随州、恩施、潜江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1.   风险解析.pdf

  2.   食品抽检合格-20221129.pdf
 
  3.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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