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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1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随州、恩施等地的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饼干、蛋制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食糖、罐头共23类食品1069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6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省局近期组织对武汉、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门、鄂州、孝感、咸宁、黄冈、随州、恩施等地的食用农产品、糕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饼干、蛋制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食糖、罐头共23类食品1069批次进行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6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70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90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3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40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173批次、酒类72批次、饮料6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62批次、蔬菜制品53批次、乳制品36批次、调味品 3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33批次、肉制品28批次、速冻食品26批次、糖果制品26批次、饼干22批次、蛋制品20批次﹑餐饮食品11批次、水产制品9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食糖2批次、罐头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湖北雅斯连锁商业有限公司东门店销售的标称湖南五兴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爆浆绿豆冰沙糕(酸奶口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英山好优多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金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五香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长阳雅斯超市有限公司御江丽景店销售的小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云梦孝梦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茶林小榨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咸丰县禾牧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紫茄子,镉(以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宜昌、孝感、黄冈、恩施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2022年10月9日
 
  附件:
 
     1.风险解析.pdf
 
     2.食品抽检合格-20221009.pdf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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