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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90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49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大类食品490批次样品,其中检出8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超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的问题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振茂特产超市销售的、达拉特旗金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地环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赵稼调料干果店销售的、乌拉特前旗呼和五一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黄豆酱油,全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鄂尔多斯市云东裕众贸易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分公司销售的、鄂尔多斯市苏勒德荣欣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锡林浩特市锡牧谣肉业店销售的、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酒厂生产的罕乌苏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微生物污染的问题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家富乐超市销售的、呼和浩特市蒙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重金属超标的问题
 
  (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成海鲜水产批发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成海鲜水产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味之缘海鲜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   1.合格产品信息.xls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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