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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14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涉及糯米酒、精品香蕉、纯净水等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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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5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5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南川区永舒白酒加工坊生产的散装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胡丽白酒经营部销售的糯米酒,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凡华包子铺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新盛镇巧面面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在馒头中不得检出。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甜馒头中检出糖精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违规使用甜味剂。
 
  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矶)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膨松剂和稳定剂,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时代天街店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仁每食品超市销售的甜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北区东和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沙坪坝诚实蔬菜批发配送部销售的草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地西泮为苯二氮卓类镇静催眠药,临床上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嗜睡、头昏、乏力和记忆力下降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西泮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淡水鱼中检出地西泮的原因,可能是为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保证其经运输后仍然鲜活而违规使用。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南岸区福兴小雅火锅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溪县斌燕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巫溪县永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牛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永川区世美液化气门市部销售的、标称重庆林尚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天新窝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811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闽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明治红豆沙拉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分别为渝中区超洪中火锅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寿区俊楠干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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