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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3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8类食品4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49批次、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8类食品4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449批次、不合格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慈溪市范市农贸市场戎建明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东阳市白云老哥餐饮店购进的牛蛙(鲜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温州市鹿城区水心松香咸菜店销售的咸菜,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松阳县卢璧酒坊加工自制的糯米烧,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温州市鹿城区大南传素芬蔬菜店销售的年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台州市黄岩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省日照市莒县优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味小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杭州余杭区良渚街道孟亮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香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重金属污染
 
  宁波市鄞州区咸祥菜场俞祖辉摊位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微生物污染
 
  丽水市莲都区天宗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哥布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の奶酥(海苔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119.xls
 
     3.食品抽检合格—20220119.xls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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