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9大类食品845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8大类食品中29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9大类食品845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8大类食品中29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9大类食品845批次样品,检出餐饮食品、糕点、酒类、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等8大类食品中29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甲基异柳磷、磺胺类(总量)、镉(以Cd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总糖分、还原糖分、酸价、酒精度等指标。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景成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双版纳金点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片糖,其中总糖分、还原糖分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安顺市西秀区牟光祥福音酒坊销售的高粱酒,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紫云自治县励阳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自制馒头,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四、安顺市西秀区青华杂货店销售的黔湖鸡蛋,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标称安顺市平坝区龙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零下5度饮用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标称贵州安顺市平坝区乐平镇金山缘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德江县尚波早餐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镇宁自治县潍舒康医养服务中心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九、贞丰县丰尚品老鸭汤店使用的集中消毒餐具,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威宁县振西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清镇市刘姨妈风味食品厂生产的玉米黄粑,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一、铜仁市万山区欣鑫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二、标称铜仁黄花洞山泉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洞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三、铜仁市万山区金源鸿餐饮有限公司购进的、标称瑞丽市云淼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体冰糖,其中还原糖分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四、标称德江县洞岩清泉水厂生产的洞岩清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五、标称德江县仙泉水厂生产的仙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十六、世明副食店销售的、来自世明油菜加工厂的花生油,其中酸价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十七、标称石阡县猫寨农林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油茶籽油,其中酸价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八、标称安顺市西秀区偏港山泉水厂生产的冰一哈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十九、德江县许家早餐店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凯里学院使用的自消毒餐具(不锈钢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一、麻江县谷硐镇惠多多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珍珠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泉酱油,其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全氮(以氮计)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十二、雷山县苗寨缘超市销售的、标称贵州奇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多二两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三、瓮安合力惠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柴垛儿散鸡蛋,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瓮安合力惠民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十四、独山旺百优生活超市销售的芹菜,其中甲基异柳磷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十五、兴义市黔隆副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五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核桃阿胶红枣(复合蛋白饮品),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十六、晴隆县沙子镇好优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贵州省黔峰福酒厂生产的包谷酒(露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七、贵州裕康源餐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黔西县谷里镇和谐酿造厂生产的老陈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八、贵安新区馨文艳兵餐饮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筷子),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十九、贵安新区食尝来羊肉粉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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