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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9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63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酒类、可可及烘焙咖啡产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63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酒类、可可及烘焙咖啡产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5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扬州润奥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桃干,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扬州好买得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百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面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无锡米琪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彩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无锡兑贝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兑贝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灌云县铭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和风花生(混合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五、苏州市高新区枫桥韩玉齐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苏州市高新区枫桥泽友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南通市海安好家鲜生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八、南通市海安荣胖食品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九、宿迁市泗洪县远样超市销售的水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客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市濠满园食品厂生产的3+2吐司面包(紫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一、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华联店销售的散称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十二、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菜市场曹兴艳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白鲢(淡水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   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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