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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三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6号)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180家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发布“你点我检”调查问卷,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三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19类食品2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180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买买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上新街178-1号易朝权销售的白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南岸区郑权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奉节县中成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五)梁平区福禄镇陈斌副食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细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海关技术中心。
 
  (六)垫江县纯粮醇酒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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