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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7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蔬菜制品,酒类,食糖,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6大类食品53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蔬菜制品,酒类,食糖,方便食品5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蔬菜制品,酒类,食糖,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6大类食品53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蔬菜制品,酒类,食糖,方便食品5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荔华惠乐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绍兴外婆亲亲味农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外婆亲亲味梅干菜,1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宁陕县新桥综合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宁陕县秦岭长春酒厂生产的勇往直前牌金色典范猕猴桃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商洛五洲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紫元春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果酒-桑椹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延安北滨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成都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眉山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纪元食品牌单晶冰糖,1批次蔗糖分、还原糖分不符合《单晶体冰糖》(QB/T 1173-2002)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眉山市新纪元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西安市临潼区世纪华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西安市新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兰特牌羊肉泡馍,1批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产品明示企业标准《方便泡馍》(Q/XAXQ 0001S-2019)的要求。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标称榆林市榆阳区农福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福泉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渭南市临渭区润泽泉桶装水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渭南市临渭区润泽泉桶装水经销部委托渭南市临渭区康寿源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润泽泉牌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汉中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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