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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4期)

时间: 2023-02-09 来源: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88批次,涉及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及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3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988批次,涉及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及饮料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73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州市姜堰区许大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和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镇江市京口区强子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三、南京市雨花台区席建勇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无锡市锦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花生豆,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常州市武进区湖塘辰月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市味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彩鱼皮花生(裹衣花生)(分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五、常州市武进区湖塘辰月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南京克瑞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克瑞克纯蛋糕和无蔗糖纯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常州市新北区三井汇利优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市闽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2吐司(紫米夹心),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七、淮安市江苏商联超市有限公司香江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市幸福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新晟食品厂生产的脆锅巴(牛排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八、标称泰州市海陵区碧纯矿化饮用水厂生产的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宿迁市宿城区乐家好又多超市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宿迁市洋河镇梦香情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杜老大酒(配制) 浓香风味,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宿迁市宿城区朱光宏超市销售的标称开封御仙厨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十八鲜(固态复合调味料),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十一、南京市雨花台区李雷食品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珮姐火锅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三、扬州市广陵区常湘会饭庄使用的勺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     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x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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