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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这12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检出过氧化值、酒精度、铜绿假单胞菌等不合格

时间: 2023-02-09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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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了不合格12批次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
  食品伙伴网讯 8月27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了不合格12批次食品,不合格项目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杭州绿农畜禽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鑫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乌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黄炳闯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常山县柚香城农贸市场水产区小郑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绍兴市柯桥区华舍王淑艳生鲜店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蛙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西林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可以治疗畜牲疾病,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呋喃西林及其代谢物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长期摄入会引起各种疾病,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等副作用。
 
  甲硝唑是一种抗生素和抗原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嘉兴多德福食品城我优我选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宁波雅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销售的标称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法尚寺寿生酒厂生产的浙福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慈溪市龙山甬升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海苔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油脂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勤来饮水店销售的标称桐乡雨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天天旺超市销售的标称嘉善县安贵饮用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义县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浙江畲山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畲家艾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周海良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土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宁波、嘉兴、金华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宁波雅布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义成路69号 嘉兴多德福食品城我优我选食品商行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文昌路2266号多德福食品市场商铺用房2057号 核桃味瓜子 350g/袋 微品味 2021/1/1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99g/100g║≤0.80g/100g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2 桐乡雨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桐乡市梧桐街道齐鸣路270号3幢 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勤来饮水店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象贤信达路262号 饮用纯净水 16.8L/桶 千岛峰溪泉 2021/6/21 铜绿假单胞菌║①22②>300③0④0⑤1CFU/250mL║n=5c=0m=0CFU/250mL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
3 嘉善县安贵饮用水厂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华山路38弄19号2幢底层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天天旺超市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乌桥村马家17号 包装饮用水 17L/桶 / 2021/6/19 铜绿假单胞菌║①11②0③24④1⑤0CFU/250mL║n=5 c=0 m=0CFU/250mL 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
4 / / 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周海良蔬菜经营部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513号–529号(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52号) 土姜 / / 2021/6/28 铅(以Pb计)║0.368mg/kg║≤0.1mg/kg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5 / / 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周海良蔬菜经营部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513号–529号(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52号) 茄子 / / 2021/6/28 镉(以Cd计)║0.080mg/kg║≤0.05mg/kg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6 浙江鑫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市黄湾镇尖山新区安江路79号 杭州绿农畜禽配送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霓虹路18号(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五和肉类交易市场二楼南区69-72号) 乌鸡 / / 2021/6/28 呋喃西林代谢物║1.62μg/kg║不得检出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7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法尚寺寿生酒厂 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开发区(大黄村) 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江南店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路777号负1层 浙福酒 13%vol 355ml/袋 浙福及图形商标 2021/5/4 酒精度║10.8%vol║≥12%vol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8 / / 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黄炳闯蔬菜经营部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路513号–529号(杭州市和睦农副产品综合市场58号) 生姜 / / 2021/6/29 吡虫啉║3.1mg/kg║≤0.5mg/kg,噻虫胺║0.55mg/kg║≤0.2mg/kg,噻虫嗪║1.8mg/kg║≤0.3mg/kg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9 / / 常山县小郑水产品经营部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清河街南端(常山县柚香城农贸市场水产区120号) 牛蛙 / / 2021/6/29 恩诺沙星║209μg/kg║≤100μg/kg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10 / / 绍兴市柯桥区华舍王淑艳生鲜店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兴越小区11幢14室 鸡蛋 / / 2021/6/29 甲硝唑║5.4μg/kg║不得检出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
11 浙江畲山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塔石垅村青驼头41号 武义县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供销农贸城三号楼118-123号 畲家艾糕 500g/块 畲山客及图形商标 2021/6/8 菌落总数║>3.0×10⁵,>3.0×10⁵,>3.0×10⁵,>3.0×10⁵,>3.0×10⁵CFU/g║n=5,c=2,m=10000,M=100000CFU/g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 宁波市江北亲友食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北区东昌路321号 慈溪市龙山甬升食品超市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伏龙路1号 鱼皮花生(海苔味) 散装称重 / 2021/1/3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99g/100g║≤0.50g/100g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825.xls.xls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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