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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2015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时间: 2023-02-09 来源: 国家食药监总局
核心提示: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期公布信息共涉及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酒类和蜂产品等11大类食品1319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30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具体样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附后。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期公布信息共涉及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酒类和蜂产品等11大类食品1319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30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具体样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附后。
 
  监督抽检的15批次不合格样品情况主要包括:
 
  一、微生物超标的1批次样品是标称长沙市百合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
 
  二、检出生物毒素超标的1批次样品是标称安庆市高平老奶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辣花生。
 
  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5批次样品分别是标称山西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饺子粉、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鳕鱼、山东新生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国提子酒、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水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软烤带鱼和软烤真鳕鱼。
 
  四、金属污染物超标的1批次样品是标称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粉。
 
  五、检出禁用兽药的1批次样品是标称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广州宝生园蜂产品厂生产的山花蜂蜜。
 
  六、品质指标不达标的6批次样品分别是标称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花腊肉、张家界郝胖子旅游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土家瘦肉、茂名市百富德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腰果、青岛中粮葡萄酒有限公司(非中粮集团所属企业)生产的赤霞珠红葡萄酒、咸阳港旗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抽王酿造酱油、德保县德铭酒业有限公司委托灵川县松泉酒厂生产的蛤蚧雄睾酒。
 
  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总局已部署地方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已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22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拟吊销山东泗水新生源酒业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拟注销北京万客联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已下架、召回包括山西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的不合格食品1761.32公斤,并依法责令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江杨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云阳食品有限公司、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张家界郝胖子旅游食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百合香食品有限公司、茂名市百富德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宝生园有限公司广州宝生园蜂产品厂、青岛天玺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中粮葡萄酒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水产农民专业合作社、贵港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进行整改。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新增“小贴士”
 
  一、铝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明矾)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我国日常膳食中的含铝食品对一般居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长期食用高铝食品的消费者应予以关注。
 
  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二、黄曲霉毒素B1
 
  黄曲霉毒素是黄曲霉、寄生曲霉等产生的代谢产物,黄曲霉毒素B1多在农作物因潮湿发霉变质时产生。花生等坚果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在种植、采收、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受到黄曲霉等霉菌污染,在适宜的气温和湿度等条件下产生毒素,后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控制不当导致终产品毒素含量超标。黄曲霉毒素中毒的症状一般为一过性发烧、呕吐、厌食、黄疸、腹水、下肢浮肿等肝中毒症状。是否引起中毒取决于黄曲霉毒素的摄入量,根据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规定,产品中黄曲霉毒素含量在标准规定限量(20 μg/kg)范围内,一般不会对公众健康产生影响。
 
  三、氯霉素
 
  氯霉素是由委内瑞拉链丝菌产生的抗生素,属抑菌性广谱抗生素。根据农业部235号公告,氯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氯霉素主要可能是由于蜜蜂养殖过程中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防止病虫害的发生,在蜂群消毒的过程中使用廉价氯霉素,从而导致蜂蜜存在氯霉素残留的问题。氯霉素有免疫抑制作用并且对血液系统的毒性较大;大量使用氯霉素会引起人和动物肠道菌群失调,导致消化机能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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